招生热线:6224744
办 公 室 :6223981
教 务 处 :6233166
学 生 处 :622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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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电大开放教育
(一)招生对象: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以上学历者。专科专业: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者。中专、技校、职高在校应届毕业生未办证的,可持学校证明报名,但一年内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审核。
(二)毕业及发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中央电大审核并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毕业证书。
(三)报读本科专业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修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的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二门课程。(入学报到时,应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1、年龄40周岁以上的(1969年3月1日之前出生),可免修教育部统考的大学英语B,本科学习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可从“应用文写作”(汉语),“大学语文”和“自我发展与团队管理”三门课中任选一门考试及格替代该课程。
2、已通过大学英语(CET)4级(2006年1月1日以后通过不能免)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的,可免修教育部统考的大学英语B和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
3、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的(计算机专业除外),可免修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四)报名办法和日程安排:
1、到报名处交纳1000元代办费(包括报名费40元、建档费200元、教材费760元)。缴费时使用现金或工行卡、银联卡均可。
2、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3、领取报名登记表,按该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妥表上内容,另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粘贴在表格背面指定位置上,在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张(一寸彩照),同时上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特别提示:表格背面的有效学历保证书务必如实填写。
4、交费后有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应在入学水平测试之前向我校报名处办理退学手续,否则一经录取,概不退费。
5、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9年2月18日(1月24日-31日春节放假),已办好报名手续的专、本科学生应于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时到我校参加入学水平测试,水平测试考试形式为开卷,我校网站备有入学招生简章、水平测试模拟试卷、各专业教学计划,具体要求我校招生宣传专栏也有详细介绍。
6、特别提示:2006年秋季入学的专科班学生(包括与06年秋季学生同期毕业的往级入学学生)专科生已修完所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等待办证的,本次报读本科的学生,可减免学费710元和报名费40元,合计750元。其他新生概不减免。
附各专业规定毕业学分及学费标准(不包括代办费)
| 专业 |
会计专科 |
法学专科 |
行管专科 |
计算机专科 |
学前教育专科 |
工商管理专科 |
教育管理专科 |
金融专科 |
小学教育专科 |
物流管理专科 |
会计本科 |
金融本科 |
法学本科 |
教育管理本科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计算机本科 |
行政管理本科 |
英语本科 |
工商管理本科 |
| 学分 |
76 |
76 |
76 |
76 |
76 |
76 |
76 |
76 |
76 |
76 |
71 |
71 |
71 |
71 |
71 |
71 |
71 |
71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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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分学费 |
90 |
90 |
80 |
80 |
90 |
90 |
80 |
90 |
80 |
80 |
90 |
100 |
100 |
90 |
90 |
75 |
100 |
90 |
100 |
本次报名学生经中央电大批准录取后,三月中旬入学,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欢迎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我校招生联系电话:(0599)622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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